关于编报2014年校级经费预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细致做好2014年学校经费预算编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重点,科学合理编报经费预算建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建议编报的内容及具体要求
各单位在编制本部门的预算建议时主要填报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各单位基础信息表,第二部分为收入预算,第三部分为支出预算,第四部分为各单位预算建议编制说明书。
1、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表的内容是核定各单位业务费或公务费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编制人数、实有人数、学生人数等相关信息。
2、收入预算
各单位必须将各类事业性收入全额上缴学校,由财务处集中上缴财政专户,并按照《西北师范大学事业性收入管理办法》(西师发[2013]94号)安排使用,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存在“账外账”、“坐收坐支”、“隐瞒收入”等现象。
3、支出预算
业务费和公务费按综合定额标准予以核拨,无需申报。
各单位申报专项经费要根据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资金来源的可能性及学校2014年工作重点安排,据实编制专项经费预算,需同时提供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请详细说明经费的使用意图及开支项目)。
专项经费申报要提供相应的文件依据,5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需填报“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
各单位在编制专项预算时务必分清主次,对所报款项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学校将优先考虑该部门经费预算建议中排序靠前的款项。
4、预算建议说明书
填报其他需要书面说明的事宜。
二、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请按要求填写经费预算建议申报表和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财务处网页可下载),并于3月10日前报财务处预算科,电子版发至 cwcysk@nwnu.edu.cn。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