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作为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财经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学校财经政策的讨论和制定,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学校内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科学配置学校资金资源;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协调推进预算执行,提出合理的预算调整方案;编制真实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

(三)负责学校各类办学资金的管理,依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筹集办学资金,根据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的实现;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四)依法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服务,负责校内各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审核、报销,客观反映会计信息;负责及时清理暂付款及暂存款等各项费用,准确反映各类经费余额;负责后勤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预决算的审核;负责学校党费、团费等受托代理资产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管理。

(五)负责学校校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类收费项目的报批,学生学费、住宿费等的收取,票据的管理和非税收入对账上缴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与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负责资金收支内部控制,明确资金收支关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七)负责对内对外提供各类会计信息,为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咨询意见。接待各级管理部门、社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等的各类经济业务财务审计。

(八)负责学校资产的价值核算,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负责学校货币性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财务管理。

(九)负责财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负责财会人员队伍的培训、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财会队伍整体素质。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