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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3年校级经费预算建议的通知

2015-02-25 / 总浏览数:3204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细致地做好2013年学校经费预算编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报经费预算建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建议编报的内容及具体要求

各单位在编制本部门的预算建议时主要填报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各单位基础信息表,第二部分为收入预算,第三部分为支出预算,第四部分为各单位预算建议编制说明书。

1、基础信息编报

基础信息表的内容为核定各单位业务费或公务费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编制人数、实有人数、学生人数等相关信息。

2、收入预算编报

收入预算内容

负责编报单位

收入预算内容

负责编报单位

本专科生学费

财务处

各类考试费收费

招生考试中心.各学院

研究生学费

财务处.研究生院

课题费

科技处.社科处.科研合作服务处

成教生学费

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住宿费

后勤集团.国际交流处

留学生学费

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房屋出租收入

后勤处.后勤集团

各类办班收入

财务处.自考办

其他收入

相关单位

各单位必须将各类培训费、自考生学费、考试费等事业性收入全额上缴学校,由财务处集中上缴财政专户,纳入校级预算,统一安排使用,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存在“账外账”、“坐收坐支”、“隐瞒收入”的现象。

3、支出预算编报

业务费和公务费按综合定额标准予以核拨。专项经费预算按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申报,各部门经费归口管理范围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校办

校办公务费

学生处

学生奖助学金

机关报刊费

班主任费

移动电话费

各类学生工作经费

招待费

研究生院

研究生业务费

组织部

干部培训费

研究生助学金

人事处

工资、校内津补贴

学位办经费

福利费

科技处.社科处.科研合作服务处

各类科研专项费

师资培养费

体委

各类参赛费

职称评审费

国际合作交流处

临时出国费

各类社保经费

外专经费

取暖费补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设备购置费

临时工费用

实验室建设费

丧葬及遗属费

武保处

武保经费

宣传部

宣传费

基建处

基建经费

统战部

民主党派活动费

后勤管理处

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

机关总支

机关活动费

各类维修改造专项

工会

工会经费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网络费

团委

团学活动经费

继续教育学院

成教经费

民培中心办公室

民族生经费

图书馆

图书购置费

教务处

教学业务费

档案馆

档案管护费

教学专项经费

博物馆

文物及陈列品维护费

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经费

二附中.附小.幼儿园

教学经费

注:表中未列示的单位和项目请有关单位按实际情况填报。

各单位的专项经费预算根据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资金来源的可能性及省部共建发展规划据实编制。各单位在编制专项预算时要分清主次,对其所报款项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学校将优先考虑该部门经费预算建议中序号排在前面的款项,其中,对5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必须同时填报“西北师范大学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

二、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请按要求填写经费预算建议申报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财务处网页可下载),并于315日前报财务处预算科,电子版发至 avon@nwnu.edu.cn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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