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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5年校级经费预算建议的通知

2015-03-05 / 总浏览数:7596

                                                 西师财函[2015]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细致做好2015年学校经费预算编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重点,科学合理编报经费预算建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及具体要求

各单位在编制本部门的预算建议时主要填报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各单位基础信息表,第二部分为收入预算,第三部分为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第四部分为各单位预算建议编制说明书。

1、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表的内容为核定各单位业务费或公务费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编制人数、实有人数、学生人数(请教务处、研究生院、继教院、国际处等单位填报相关学生人数)等相关信息。   

2、收入预算

各单位必须将各类培训费、办班收入、自考生学费、考试费等事业性收入全额上缴学校,由财务处集中上缴财政专户,纳入校级预算,统一安排使用,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存在“账外账”、“坐收坐支”、“隐瞒收入”的现象,项目预算内容请参照下表填列.

收入预算内容

负责编报单位

收入预算内容

负责编报单位

本专科生学费

财务处

各类考试收费

招生考试中心.各学院

研究生学费

财务处.研究生院

课题费

科技处.社科处.科研合作服务处

成教生学费

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住宿费

财务处.兰天公寓.国际交流学院

留学生学费

财务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房屋出租收入

后勤处.后勤服务集团

各类办班收入

财务处.自考办

其他收入

相关单位

    3、支出预算

业务费和公务费按综合定额标准予以核拨,无需申报。

各单位申报经常性专项经费要根据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资金来源的可能性及2015年工作重点安排,据实编制专项经费预算,新增专项要提供相应的文件依据或批件,同时提供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详细说明该专项经费花费在什么工作上,是如何开销的)。           

各单位在编制专项预算时要分清主次,对其所报款项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学校将优先考虑该部门经费预算建议中序号排在前面的款项。

4、预算建议说明书

填报其他需要书面说明的事宜。

二、时间安排
  各相关单位请按要求填写经费预算建议申报表和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财务处网页可下载),并于3月13日前报财务处预算科,电子版发至cwcysk@nwnu.edu.cn

附件1:2015年经费预算建议申报表

附件2:2015年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