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前教育(艺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的公告
2015-09-11 / 总浏览数:6829
各位同学: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学前教育专业学分制学费收费事宜的函》(甘发改收费函【2015】8号)的规定,现对我校学前教育(艺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即2015年秋季学期起),学前教育(艺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3800元执行。
特此公告
财务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