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审计机构对学校财务收支及科研经费进行了审计检查,发现我校存在报销发票抬头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审计意见,自2015年10月起,发票抬头一律填写为“西北师范大学”,不得填写为“西北师大”、“师大”、“个人”及“科研负责人姓名”等名称。
财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