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指南14-财务处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一、日常业务安排
1、工作日8:00—12:00和14:30-16:00,办理报账业务;16:00-18:00,停止办理报账业务,集中处理网银支付,核对当日账务收支,与银行核对资金明细及余额,向财务查询系统传输账务数据,检查装订会计凭证。
2、劳务费发放业务只在上午办理。
3、每周四下午,不办理报账业务,集中开具技术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国库来款入账业务、报税缴税业务、基建业务和大额专项业务,整理归档会计凭证,核对项目账、固定资产账和国库支出账,
4、零星学费收取业务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14:30-17:00。
二、特殊业务安排
以下日期,只办理所列业务,不办理报账业务。
1、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办理本月收入和工资津贴支出的入账业务,核对月度收支,编制月度财务报表。
2、每学期前两个工作日(不含周末),集中办理假期借款业务账务处理。
3、每学期最后两个工作日,办理财政专户上缴业务,确定预算指标执行余额,制定假期借款业务安排。
4、年底最后十个工作日和年初第一周,核对年度收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对账,结转收支账户、进行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5、寒暑假,每周一、三、五上午办理借款业务。
6、集中收取学费的时间,办理学生收费业务。
三、正常工作日因故不办理报账业务,财务处通过网页或张贴公告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