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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省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2016-06-06 / 总浏览数:3959

 

为建立省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库,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甘肃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省内外有意愿从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咨询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评价组织可申请入库:  

(一)依法设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关行业评价部门认定的专业资质;

(三)具备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等,有结构合理的专家支持系统;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评价和质量控制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牵头组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专家团队,也可按规定申报。

具有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机构可适当放宽入库条件。

二、主要工作

受省财政厅和省直部门委托开展绩效评价和咨询工作。

()受省财政厅委托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工作;

()受省财政厅委托对省直部门及市县绩效评价进行考核;

()受省直部门委托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编制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方案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等;  

()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咨询等相关工作。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

申请入库的第三方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甘肃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入库申请表(从甘肃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 czxx.gansu.gov.cn/);

2. 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3.中、高级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从事过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理论研究或绩效评价工作的实例材料复印件;

申请机构应将以上材料(A4纸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于730日前报送至甘肃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1118室),同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

申请机构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

省财政厅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第三方机构入库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初步确定的入库名单在甘肃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网上公示。

(三)入库

公示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第三方机构信息录入甘肃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库。

联系人:杨      郎海峰  

  话:0931-8891151   0931-8891118(传真)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

  编:730000

附:甘肃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入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