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本学期报账时间安排及寒假办理业务的通知
2017-01-06 / 总浏览数:4950
各位老师:
一、本学期末报账日期为2017年1月9日至12日,共4天。
二、寒假自1月16日起只办理借款业务,不办理报账业务。
办理业务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
三、 寒假期间办理现金借款后,超过1000元的开支,仍须以公务卡、国库集中支付、电汇、支票等方式结算,多借现金在冲账时退回。
四、为避免公务卡使用过程中产生滞纳金和利息,假期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请先自行还款,待开学后办理报账还款手续。
财务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