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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年底财务报销工作的安排

2018-11-22 / 总浏览数:2860

各单位、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甘财会[2018]40号)要求,我校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因大量财务数据衔接及科目清理转换工作需在2019年财务开账前完为方便师生做好年末财务报销安排,同时确保政府会计制度的顺利转换实施,现将2018年末财务报销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止时间:

   2018年财务报销接单业务截止办理时间为12月21日下午1800同时,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及个人收入申报系统于12月21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12月24日起进行年终决算和会计制度转换工作届时停止办理发票开具、经费立项入账等各类财务业务。

二、次年开账时间:

因政府会计制度转换是国家重大改革,会计核算模式和财务报销系统会发生较大变化,我处将全力完成账务梳理、新旧科目衔接结转、财务系统升级调试、数据迁移、新科目使用测试等工作。2019年1月暂停财务报销工作,此议已报请校长办公会通过,业务恢复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款项清理

1、各单位收取的各类收入,请务必于12月21日前及时到财务处核缴入账,严禁擅自截留。

2、各单位经办的各项借款,请务必于12月21日前办理冲账手续,对不履行清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将停止责任人一切财务报账业务。

(二)事项清理

1、请有关单位尽快办理维修项目的决算审计及设备购置项目的验收入库手续,并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凡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必须于12月21日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2、请有关单位涉及水费、电费、伙食费及交通费等内部转账事项的,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不得在年底前突击花钱,特别是购置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等,不得采用虚假业务套取学校资金。对异常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上报学校。

2、为提高报销效率、缩短等候时间,各单位在办理报销业务时,请先认真阅读我校财务报销审核要点及报销指南相关要求,确保金额计算准确、报销手续完备。

3、年底报销业务量大,预计款项到账时间较长,如有特殊情况,请在预约交单时提醒说明。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