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承诺书于5月30日前报财务处办公室。(“小金库”治理工作承诺书请从财务处网站下载)
附:教育厅《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联系电话:7970332
联系人: 艾静波
财务处
2016年5月26日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
治理“小金库”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重要保障,是防治不正之风、铲除腐败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各高校、厅直单位采取积极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有效遏制了私设“小金库”行为,但从省委巡视和抽查情况看,“小金库”问题在个别高校(单位)依然存在,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按照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财办〔2016〕18号)精神,为坚决查处和纠正设立“小金库”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省教育厅决定在厅系统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整治责任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省级与市县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是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把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强化领导,扎实组织开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口把关,明确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小金库”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职业操守,规范财务行为,认真查找财务管理漏洞,并对“小金库”问题负直接责任。
二、突出专项整治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一方面,要严查“小金库”资金来源,重点查处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培训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套取资金等设立“小金库”行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另一方面,要严查“小金库”资金用途,重点查处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或报销个人费用,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使用“小金库”行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严格落实。
三、明确专项整治方式
专项整治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方式开展。5月31日前,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覆盖面要达到100%,确保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自查结果要及时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7月10日前,省财政厅将组织力量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检查工作,同时集中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部门和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与党风廉政建设、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查处、部门专项检查等其他工作或日常监管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拓展整治渠道,提升整治成效。
四、建立承诺和举报制度
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分管负责人要对整治自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对本单位有无设立“小金库”,是否严格执行“小金库”整治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等问题进行书面承诺,承诺书(见附件)请于5月31日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送省教育厅财务处备案,自觉接受监督,承担承诺责任。同时,省财政厅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和工作保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对举报事项严格保密、认真核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交代。省级举报电话:0931-8899806、0931-8899856
五、严肃追究责任
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既要对财政违法问题处理处罚,又要对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处罚;对“小金库”整治工作中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单位,在重点检查或审计监督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查深查透,涉嫌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掌握责任人员追究情况,督促及时整改,处理到位。
六、强化通报曝光震慑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发现“小金库”的单位和责任人,将通过集中通报、定期通报、会议通报等形式,及时曝光查处情况;对顶风作案、金额较大、参与人数较多、涉及挪用民生资金的违纪典型案件,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对外公布,点名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
七、健全长效防治机制
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按照“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立下规矩、形成制度”的要求,要及时梳理发现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紧盯源头治理,着力完善账户、现金、票据及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流程控制,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财务管理,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同时,要深化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定额标准,科学合理保障单位支出需要,严格账户管理,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减少资金帐外循环和大额现金直接流通,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堵塞管理漏洞。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小金库”长效防治机制,根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
请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报告及承诺书一式两份报省教育厅财务处,电子版自查报告请发至邮箱:jytcwc1217@126.com。
联系人:李超峰
电 话:0931-8822095
附件:“小金库”治理工作承诺书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4日